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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强拆被法院确认违法,却不依法给与赔偿

时间:2024-01-11 人气: 作者: 民意网团队

街道办强拆被法院确认违法,却不依法给与赔偿

——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当庭听询

2024年1月10日15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4号楼11法庭召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当庭询问,案号:(2023)豫行申2519号。


此案的承办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谷彩霞主持庭询。

再审申请人周银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以山,再审被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参加庭询。

南阳市卧龙区武侯办事处的强拆行为已经被(2022)豫 1303 行初 167 号行政判决和(2022)豫 13 行终 238 号政判决确认为违法。但是,原审终审判决却只判赔偿给申请人五万元,

周银惠的房屋建筑面积为532.42平方米。

经过了解,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征地姜沟村刘相组村民樊东家房屋上下两层共计262平方米,政府补偿836692.40元,程红科家两层砖混房屋320平方米,政府补偿110多万,村里七户村民房屋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都得到政府不同数额的经济补偿。

唯独周银惠有合法手续的没有得到合法安置补偿。

在听训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称:被申请人经过多次评估,多次通知,周银惠没有领取359,312元。周银惠称没有收到被申请人的评估和通知。

朱以山当庭回应:申请人没有收到多次评估的报告,就连一次评估的报告也没有收到,多次评估没有法律依据。反而是被申请人心虚的表现。

据了解,该项目其他没有批建手续的村民都没有进行评估,获得的补偿却比申请人多得多,每平方米高达3000多元

南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只给申请人532.42平方米房屋,50000元,折合每平方米93.91元,和其他人每平方米3000多元,相差33倍之多,相差悬殊,违反了公平的原则。

二审法院将被申请人按照依法评估出来的价格给申请人补偿,二审法院居然予以撤销,只给申请人50000元补偿,属于用司法权干预行政权,属于越权裁判,应属无效。

有关此案的进展情况,我们将予以密切关注。

有兴趣的朋友请阅读《河南南阳中院:一纸判决揭开了当地征地补偿违法乱纪的袈裟》一文,在互联网搜索文章标题即可看到。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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