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闻:事业单位自己查封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
——黑龙江鸡西保障安居办公室自己申请自己查封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居民曲连友来到位于北京朝阳区的民情民意网办公室,向笔者介绍了他和鸡西市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等单位的纠纷。
在曲连友带来的材料中,笔者看到其中一份《商品房预查封审批单》。
这是一份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自己申请,自己制作的《商品房预查封审批单》,查封了鸿祥家园2号楼A座的150楼房。鸡西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居然照单收下了这份《商品房预查封审批单》。
这份《商品房预查封审批单》具备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一个单位。
《商品房预查封审批单》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第二,查封时间9999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一二款规定: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究竟是根据哪一条法律规定查封9999天(折合27年多)?
第三,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只是一个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没有司法权。
笔者通过事业单位在线查询得知,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是一个事业单位,其宗旨是: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部署 为保障鸡西安居工程建设工程的有效开展 更好的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方针 政策 参与拟订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措施 负责指导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总体规划 年度建设及投资计划 负责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 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 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推进工作 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和数据的收集 整理 统计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房 廉租住房的建设工作 负责煤矿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工作 承办市保障性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个保障办并没有行政执法权,没有司法权。
第四,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借款居然自己查封,保障办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了。
鸡西市保障办是借款给黑龙江省龙申置业有限公司,鸡西市保障办和黑龙江省龙申置业有限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保障办的领导显然已经不知道自己的官究竟多大了,自己居然没有通过任何合法手续,就扣押黑龙江省龙申置业有限公司的房产。
第五,对抗司法查封构成犯罪。
保障办查封的房产,其中十二户,在2017年10月27日被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查封,鸡西市保障办居然置法院查封的裁定和判决于不顾,依然给与了查封,并且处理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从上面的介绍,我们完全可以得知:
鸡西市保障办从领导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在内,都是一帮法盲,他们对法律没有任何敬畏,完全是我行我素,完全是自以为是,完全是胡作非为。
出现上述天大笑话的《商品房预查封审批单》,就是腐败分子田锦华在鸡西市保障办担任党组书记和主任的时候制造的。现在,腐败分子田锦华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正在监狱服刑。
堂堂的处级单位鸡西市保障办,居然一举制造了这么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天大笑话。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天大笑话、漏洞百出的《商品房预查封审批单》,居然比鸡冠区法院制作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公告有效得多,不仅在鸡西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公室那里彻底否认了法院的查封。
现在,制作执行裁定书和执行公告的鸡冠区人民法院,正在全力以赴,为了让鸡西市保障办的查封合法,居然不顾自己制作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公告,让通过法院查封12套房屋的曲连友没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鸡西市保障办反而还把曲连友推到了被告席上,原鸡冠区法院副院长李长刚积极配合这一行动。尽管检察机关已经认定李长刚伪造法律文书,李长刚仍然逍遥法外,现在被调到鸡西市恒山区法院担任副院长。参见《法院副院长带头枉法被检察院发现不追责——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至今仍然继续枉法裁判》一文。
也怪不得人家鸡西市保障办敢于查封,并且敢于否认鸡冠区法院的查封,原来人家鸡西市保障办真的能够否定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定。而且,这个查封还是被判了刑的腐败分子田锦霞签发的。我们不知道,鸡西市保障办,是否能够制作刑事判决书?是否能够给田锦霞制作一份无罪判决书,把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做出的(2020)黑0302刑初176号刑事判决书给撤销了?我们等待着奇迹的再一次出现。
鸡西市保障办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是践踏法律,还是素质太差?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院长和法官是故意枉法,还是在替腐败分子掩盖?
只是可怜了曲连友,曲连友欲哭无泪。
有关曲连友和鸡西市保障办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我们拭目以待最后的结果。
谈何容易,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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