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农民胡金纯、楼春宜过去在当地经商,由于两人年龄相差一岁平时以姐妹相称。
楼春宜经营钢筋生意缺少资金陆续向胡金纯借款,截止到2017年尚有600余万元借款没有偿还。
2017年12月6日,胡金纯起诉楼春宜获得法院支持并申请执行,2018年3月8日,楼春宜溺水身亡发现其生前有几千万欠款。
楼春宜与前夫程显南(已死亡)留有一女一子,两个孩子家产丰厚、经济条件优越,当地人对楼春宜死亡和前夫程显南死亡一事顿生质疑,经过上访、举报、调查发现了一个惊人秘密——
浙江永康民间借贷纠纷牵出多个造假案
——永康市法院居然把死人列入黑名单
浙江永康,古称丽州,相传,三国吴赤乌八年(公元245年)孙权之母因病到此进香,祈求"永葆安康"。吴国太病愈,孙权大喜,遂赐名为"永康",并单立为县。
浙江省永康市方岩华中衡器计量器材供应站经营者楼春宜并没有像这座县级市名字这样永康,继前夫程显南两次“死亡”之后,她于2018年3月8日溺水死亡留下了一个个谜团:生前欠下巨资没有偿还让几十户借钱家庭负债累累,她留下两个孩子却是过着经济富裕生活无忧的日子。
债权人怀疑楼春宜与前夫是否“死亡”,怀疑他们借款目的是转移资金留给子女,怀疑他们以虚假诉讼形式转移生前财产用来保证两个孩子未来发展。
楼春宜生前好友胡金纯因借其600多万欠款无法收回,让她一度对生活失去希望。
轻信女老板做生意缺钱借款帮助度难关
胡金纯,浙江省永康市古山镇大园东村农村妇女,淳朴善良、年轻时走出农村到商海打拼获得成功积攒一些积蓄,如今年近六旬的她生活窘迫,走投无路,几百万元的资金无法收回,晚年生活陷入困境。
后来随着时间长了楼春宜几次提出做生意缺少资金向胡金纯借钱,胡金纯天生热情、仗义,看到姐姐楼春宜做生意缺少资金她想办法筹措了几百万资金借给她,后来经法院审理判决楼春宜欠胡金纯626万元。
胡金纯表示:起初出于信任借钱给楼春宜做生意周转,因为是好姐妹也没有要什么财产抵押和担保,后来发现楼春宜做生意一直都在赚钱,但是并没有还钱的意思,她几次向楼春宜提出还钱,可是楼春宜迟迟没有行动,她开始怀疑楼春宜借钱的真正动机。
2017年9月4日,胡金纯多次向楼春宜索要欠款无果一纸诉讼将楼春宜起诉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11月6日、11月16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楼春宜两次均未到庭参加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定事实如下:楼春宜多次向胡金纯借款,2016年4月8日,楼春宜向胡金纯借款343.4万元,并约定借款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不归还,自愿承担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楼春宜在借据上载明:“利息结2017年7月18日清”及在该借据的背面由楼春宜书写了:“我承诺每月30号前归还5万元整(伍万元整)及支付当月利息直至还清为止。承诺人:楼春宜2016年11月8日”的字样。
2017年12月6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下达胡金纯与楼春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2017)浙0784民初7810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楼春宜归还胡金纯借款343.4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从2017年7月1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楼春宜支付胡金纯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5万元。
楼春宜溺水死亡无财产执行胡金纯梦中惊醒,永康法院将死人列入黑名单
善良的胡金纯将昔日姐姐楼春宜告上法院打赢了官司却一直高兴不起来,她希望楼春宜不要躲藏起来,不论她遇到多大困难她们都可以一起面对,一起去克服和解决。
可惜的是楼春宜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一直拒绝与善良的胡金纯联系,永康市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她都没有到庭参加。
这时的胡金纯还单纯地认为楼春宜一定是遇到什么困难,一定是不好意思见她,一定是在想办法筹措资金偿还她欠下的钱。
2018年春节,胡金纯在焦急等待中度过,她期盼春节后楼春宜能够跟自己联系并偿还欠款。
2018年3月8日,胡金纯突然得知楼春宜跳水库死亡,3月9日,胡金纯去方岩派出所了解情况,她在派出所门口看到已经聚集很多人,她一打听都是楼春宜的债权人,胡金纯顿时大脑一片空白,待冷静下来她感觉这几年借钱给楼春宜事情不是那么简单,背后一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胡金纯与楼春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永康市人民法院以(2018)浙0784执1060号下达了执 行 裁 定 书,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向永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康市公安局车管所及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了被执行人楼春宜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等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楼春宜名下有房产;发现被执行人楼春宜有浙G×××××、浙G×××××、浙G×××××号各汽车一辆,上述车辆均已被他案首先查封,但该车去向不明,难以实际扣押;发现被执行人楼春宜有银行账户,法院进行了冻结,但账户存款余额仅为少量,暂不宜扣划。经依法予以查找,未能发现及传唤被执行人楼春宜。现查明被执行人目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胡金纯这时才明白:这么多年自己一直生活在梦中,一直被楼春宜牵鼻子着走,自己过分地相信了她,楼春宜利用了胡金纯的善良一次次将借款纳入囊中,从借钱之初开始,就根本就不想还钱,却还煞有其事地将还款日期写在欠条上,最终以死达到占有之目的。
据不完全统计,楼春宜死后,仅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就有四十多起起诉楼春宜的女儿和儿子的案件,债务案值高达近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被欠款的就有八十岁以上的老人。
2018年5月28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浙0784民初2984号一案的执行决定,也是将已经于2018年3月8日死亡的楼春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知道永康市法院的执行法官怎样才能够到阴间去执行案件?
楼春宜和前夫前后离奇蹊跷死亡,牵出女儿考检察官一事
对于楼春宜溺水死亡和人民法院对其财产调查结果让胡金纯产生质疑,在她与楼春宜交往中她知道楼春宜的钢筋生意一直很赚钱,也正是她买卖生意兴隆才借钱给她,并且一直没有与她办理借钱抵押担保手续,也没有着急往回要钱,她天真地希望好姐姐钱能生钱,用自己借给她的钱赚更多的钱。
后来胡金纯得知:楼春宜和前夫程显南(先后死亡了两次)生有一女一子,女儿程梦倚,1991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15年考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儿子程嘉琦,2001年出生,一直在贵族学校就读,有房有车有存款过着富二代的生活。
看着程家姐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胡金纯按照父账子还习俗要求程梦倚、程嘉琦姐弟俩在继承其母楼春宜遗产中偿还欠款遭到姐弟俩拒绝。
2018年3月15日,胡金纯将程梦倚、程嘉琦告上法院,在永康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胡金纯得知程梦倚、程嘉琦分别在 2018年3月17日、2018年4月1日做完了放弃继承其母楼春宜遗产的公证手续。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2018)浙0784民初2172号下达了民事判决书。
法院查明,楼春宜于2018年3月8日死亡。楼春宜的父母均已先于楼春宜死亡,楼春宜与程显南于2006年10月10日登记离婚,程梦倚、程嘉琦系楼春宜的女儿和儿子,楼春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程梦倚、程嘉琦,程梦倚、程嘉琦已作出声明放弃继承楼春宜的遗产。
楼春宜死亡后所欠原告的借款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其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现被告程梦倚、程嘉琦作为楼春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表示放弃继承楼春宜遗产,故楼春宜尚欠原告的借款应直接在楼春宜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法院判决在楼春宜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归还原告胡金纯借款2825570元并支付利息。
后来永康市人民法院将拍卖楼春宜厂房拍卖款进行了分配,胡金纯作为几十个申请执行人之一仅拿到83万元,剩余500多万元债务无人承担偿还责任。
胡金纯看着楼春宜死亡后遗产清单和两个孩子优越物资生活条件,她对楼春宜及前夫死亡一事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
2018年3月9日,楼春宜溺水死亡第二天,胡金纯在永康市方岩派出所听人议论楼春宜的前夫程显南是2014年去世的她表示怀疑,因为在2016年9月14日程显南仍然健康地生活在其座落于永康市古山镇大圆东村323号的居住处。程显南明明活着,并有照片佐证,一个大活人为何提前办理死亡注销户口的手续?
后来了解到的一切让胡金纯如梦惊醒:
一是楼春宜前夫程显南为逃避巨额债务,二是其在杭州市虚开增值税发票留有违法案底影响其女程梦倚,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报考人民检察院对考生专业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专业要求为法学类专业、公安类专业,需要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在政审环节对考生的家庭成员及以往经历有严格的审查。
胡金纯开始怀疑程显南、楼春宜死亡如此蹊跷、奇怪,背后一定隐藏着巨大秘密,这个秘密直接牵涉到目前在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任职的女儿程梦倚。
2014年6月10日,程梦倚(当时未入职永康市检察院)及其亲属向永康市公安局方岩派出所办理其父程显南死亡注销户籍手续,并出具了湖北省宜恩县民族医院2014年5月30日伪造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明程显南死亡,方岩派出所在程显南家属未提供火化证明,未接到程显南暂住地湖北省宜恩县公安机关任何形式的通知等手续,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情形下为程显南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
程梦倚身为国内政法领域知名学府——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人们怀疑,她为达到进入政法机关工作目的,伪造其父程显南假死亡注销户籍等事项中嫌涉参与策划并实施,向组织提交虚假证据材料,这点需要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核实并做出依法处理。
现有证据材料证明,程梦倚在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政审时有欺骗组织行为,在其父亲程显南活着情况下谎称其死亡,躲避了对其家庭成员的严格审查以达到进入人民检察院目的。
公安机关出具材料前后矛盾,其公信力倍受质疑
胡金纯怀疑程显南死亡造假,怀疑程梦倚采取欺骗手段进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她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情况,令人遗憾的是永康市公安局在受理此案工作中出现一系列工作瑕疵,他们自己工作前后矛盾出具答复意见互相撞车,其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
2022年7 月15 日,永康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永公(方)不立字[2022]00061号】写道:2022年05月17日提出控告的永康市方岩镇20220517有人伪造证明文件,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2022年9月20日,永康市公安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其鉴定结果验证了胡金纯的质疑。永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永公(方)鉴通字[2022]00943号】写道:我局聘请有关人员,对程显南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的“宣恩县民族医院”印文与宣恩县民族医院公章样本印文进行了同一性鉴定。鉴定意见是程显南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的“宣恩县民族医院”印文与宣恩县民族医院公章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的。
胡金纯不服永康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提起刑事复议。
2022年9月30 日,永康市公安局认为原不予立案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
这期间胡金纯申请对程显南死亡医学证明公章进行鉴定,她提出公安机关办案必须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永康市公安局在已经作出程显南死亡医学证明印章有问题的前提下仍然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是工作疏忽,还是另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2023年4月27日,永康市公安局制发立案通知书:永康市方岩镇20220517有人伪造证明文件案被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一案,我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永康市公安局时隔半年对同一案件作出立案通知书不知打了谁的脸?打脸的不仅仅是立案不立案的问题,更加严重的是此事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应该有人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更打脸的是还有:2023年8月1日,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关于胡金纯向省委巡视组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书”,反馈意见书将胡金纯1965年1月16日出生,写成1950年1月16日出生,十五年的年龄误差反映出了永康市公安局工作的疏漏和不严谨。
永康市公安局关于胡金纯向省委巡视组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书内容如下:
你(胡金纯,女,1950年1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3072219501164020,于2023年03月24日向省委巡视组反映“1.认为吕月央、楼春宜等人涉嫌虚假诉讼,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举报程显南 2014年伪造医学证明并注销户口,要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问题。经调查,现反馈如下:
经我局组织精干力量核查,永康市人民法院(2016)浙0784民初 5827号民事判决一案中,吕月央、楼春宜等人不够成涉嫌虚假诉讼,2019年11月29日,我局做出了不予立案决定。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吕月央涉嫌高利转贷,我们对其进行了立案侦查,现该案已侦察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我局已对程显南2014年伪造医学证明并注销户口一事进行立案侦察,现已查明程显广、李艳、程镇蔚等人涉案,现案件事实已查清,相关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程显广、李艳、程镇蔚与程梦倚有亲属关系,程显广已被判刑,程梦倚目前仍然在永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分部工作。
程梦倚报考检察院时谎称父亲死亡,欺骗组织,不诚实守信
胡金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在发现楼春宜前夫程显南死亡一事有人造假后即向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反映程梦倚报考检察院谎称父亲死亡存在欺骗组织不诚实守信问题。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接到胡金纯反映“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程梦倚为进入公务员队伍,涉嫌伪造政审材料的问题”进行了受理并作调查。
2023年2月9 日,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出具答复意见:
经调查,2015年,程梦倚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四级联考并入围考察,永康市检察院政审考察组按规定开展政审,被告知程梦倚父亲程显南已故后,联系方岩派出所核实,程显南已于 2014年6月9日注销户口。经纪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审,考察组政审过程中未发现程梦倚及其家属有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根据政审情况,永康市检察院出具政审结论为合格。
对于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这份答复意见胡金纯表示不服:程梦倚父亲程显南在2014年非法注销户口已被公安机关查处,2015年程梦倚进入公务员入围政审,政审材料显示其父亲程显南死亡,调查证明程梦倚父亲程显南在注销户口仍然健康地活着。程梦倚对自己的亲生父亲是否死亡,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不清楚。
胡金纯认为:程梦倚作为国家知名政法学府的研究生理应知晓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对一个人的重要,程梦倚为了进入国家公务员进入司法队伍在组织政审考核时不诚实、不守信,向组织撒谎骗取组织信任,程梦倚这样人理应受到查处和清退,不知何因作为干部考核审查部门,永康市委组织部竟然置事实于不顾作出不负责任答复意见。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判定是否记入诚信档案。
目前,我国对公务员报考岗位绝大部分没有对报考人员父母提出限制,但某些特殊岗位会在招录办法中进行限制。以公检法招录公务员为例,出于职业性质的考虑会因报考人员血亲出现某些极其特殊(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限制。
程梦倚父亲程显南生前在杭州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留有案底,程显南、楼春宜是否真正死亡一直存在争议,这其中发生的一切是否涉及到程梦倚,是否是由程梦倚一手操纵,人民检察官程梦倚是否涉嫌犯罪急需有关部门彻底调查。
胡金纯希望“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她希望有关部门就此事能够早一些给予一个明明白白地交代。
楼春宜、吕月央涉嫌虚假诉讼罪,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2016)浙0784民初5827号民事判决认定:2016年楼春宜与吕月央600万元借款。此案在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本案过程中,经查证认为涉嫌虚假诉讼。遂于2019年4月将案件移送永康市公安局侦查,至今无结论。
2019年11月29日,永康市公安局在胡金纯没有报案的情况下,以邮寄方式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2020年5月29日,永康市公安局给永康市人民法院发函,永公函字(2020)19号,仍然不依法对虚假诉讼立案查处。
2022年1月25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向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发函,对吕月央、楼春宜之间存在虚假诉讼的线索申请对永康市公安局进行检察监督。
2023年1月23日,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关于胡金纯信访事项的回复》,认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吕月央构成高利转贷罪,并告知胡金纯:死亡证明不予立案。
2023年5月15日,永康市公安局以吕月央涉嫌高利转贷罪制作了起诉意见书,将案件移送永康市检察院,至今,永康市检察院没有依法起诉。
2023年10月22日,吕月央的一个姓吴的亲属,通过古山镇有关领导,找到胡金纯,希望能够互相沟通达成谅解。
2023年10月22日上午,胡金纯和她的委托代理人朱以山在古山镇一位政法委副书记和多个人员的陪同和关注下,来到永康市某酒店和吴先生见面,吴先生称要和吕月央沟通才能给胡金纯回复。
吕月央、楼春宜之间的案件,究竟是涉嫌虚假诉讼,还是涉嫌高利转贷,还是两个罪名都涉及,永康市公安局和永康市人民法院为何理解的相差如此之远?吕月央、楼春宜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古山镇政府安排十多个人给胡金纯充当“保镖”
因为胡金纯2023年以来到北京举报控告当地有关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从北京返回之后,胡金纯就被浙江省永康市古山镇列为不稳定对象,一天二十四小时,周六、周日也正常有人,安排十多人看护着胡金纯,给胡金纯当“保镖”,据了解,每个人每月八九千元,一个月的开支可想而知,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不知道他们还要给胡金纯“安全保卫”到何时?
胡金纯多年来的维权,不但花费了大量的资金,而且,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耽误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幸亏我们的党和国家在依法治国的同时,持续反腐,自己将一定把相关案件弄个水落石出,不仅仅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遏制腐败的蔓延。
对于胡金纯的案件,我们将持续予以关注。
胡金纯的联系电话:13605896425。
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
编后话:
本文形成之后,为了慎重起见,将本文专程送达中共永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永康市人民法院、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程梦倚、吕月央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和征求意见。
经过中国邮政查询,他们均已经如期收到。
吕月央收到之后,给编者朱以山打来了电话,但是,没有任何形式的书面回复。其他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回复。
在本文函调期间,十多个看护胡金纯的人被撤走。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果在文章发布之后,如果有什么意见和言论,请发给我们,我们会给与足够重视并公开发布。
欢迎大家讨论这一案件,真理只会越辩越明。
2023年12月1日
特别声明
如果本文涉及侵权或者有什么不当、错误和违法之处,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实名联系编辑朱以山,并发来证件材料、文章不当的书面理由或者处理决定,有关材料均可电子版,我们收到核实之后一定会给与认真对待,并尽快妥善处理。朱以山的联系电话:010-85764636,18515494818,朱以山的电子信箱:zys99999@163.com,微信号:xwzys99999,也可以联系相关发布或者转发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