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中医师中药师将面临牢狱之灾
——纠正现行习惯和法律对传统中医中药的歧视
互联网消息:因为自制销售“抗癌1号”等中药制剂,2023年2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今年67岁的侯元祥一家四口及其前女婿付松,均被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其中,侯元祥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侯静被判刑11年并处罚金900万元,侯雷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肖培臻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付松杰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一起被判刑的,有他的妻子、儿子和女儿,以及前女婿和外甥。他们的全部罚款合计2900多万元,创造了中国有史以来中医药领域同案判罚的最高历史记录。现在,他们上诉之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无独有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15日作出(2008)富刑初字第9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彭海涛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彭海涛的妻子也同时被判刑十一年。他们研制、销售的是治疗牛皮癣的外用药物,而且具备黑龙江省卫生厅的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传统的中医中药,中医师和中药师都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来确定用药的,每一个药方、每一个配方、每一个制剂等等,都是不一样的,都是不可能都去备案,更不可能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按照上述标准,我国几乎所有的中医师、中药师都涉嫌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特别是一些从事中医中药多年的老中医师和老中药师。执业时间越长,水平越高,治疗的人越多,则都会构成更严重的刑事犯罪。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也就是说,你这个中医师、中药师,只要达到上述条件之一,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因此,笔者说更多的中医师中药师将面临牢狱之灾。
2019年8月27日,检察日报以《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属于假药》报道,北京8月26日电(记者谢文英)“164票赞成、3票弃权”,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修法亮点在于,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修改,没有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同时,对网络能否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作出回应。
也就是说,外国人、外国的企业生产的任何药品,不用中国批准可以直接进入中国市场,这里面甚至包括在中国无法得到正常批准的药品。全国人大这一立法,实际上是一种崇洋媚外的表现,是对中医中药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对于中国的国粹中医中药,却不顾临床的事实和中国的传统,一个劲地打压,一个劲地套用西医的管理办法,是一种罔顾中医中药特点,把中医中药往死里整的体现。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西医,完全是依靠中医,中国历史上的中医中药大师扁鹊、华佗、孙思邈、张仲景、李时珍等等,医学典籍《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本草纲目》等为中华民族解除病痛,推进健康和延长寿命做出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很多国际友人和国际医药界人士,对中医中药极为推崇,我们自己反而在祸害自己,反而在祸害中医中药。
就是侯元祥先生的临床药方,日本人就要出重金购买,就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当然,侯元祥案件和彭海涛案件的人为因素也是他们遭受牢狱之灾的关键所在之一。
到了我们觉醒的时候了,如果再不觉醒,中华民族的瑰宝就会被日本、韩国等国家所掌握,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恐怕再进口中药药品,再引进中医人才。因此,纠正对中医中药的歧视已经成为燃眉之急,已经成为振兴中华民族的一项最重要的课题。
笔者认为,中医中药之所以得不到快速发展,根本就不是什么中医中药不行,而是一大批崇洋媚外的奴才在作梗。发展中医中药,必须去除崇洋媚外的心理和风气。
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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