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已经第二次退卷
——曹礼淑最新情况介绍
最新消息,根据曹礼淑的辩护律师郎子君先生介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曹礼淑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已经退回到荣昌区公安局补充侦查。
这已经是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
2022年3月19日,曹礼淑被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的罪名刑事拘留。
2022年4月22日,曹礼淑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为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两个罪名。
2022年7月11日,郎子君律师会见曹礼淑的时候,曹礼淑的罪名已经变成了三个,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2022年7月21日,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向荣昌区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曹礼淑的罪名又变成了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两个。
2022年8月21日,荣昌区检察院在审查了一个月之后,延长审查时间15天。
2022年9月6日,荣昌区检察院在审查了一个半月之后,将卷宗退回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补充侦查,这是第一次退卷。
2022年10月初,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再次将案件移交荣昌区检察院。
2022年11月7日,荣昌区检察院再次延长审查期限15天。
2022年11月21日,荣昌区检察院第二次退回荣昌区公安局补充侦查。
截止到目前为止,曹礼淑已经被羁押七个多月,检察机关审查了两次耗时三个月。
此案经过公安、检察两个家,历时七个多月,仍然不能提起诉讼,应该是曹礼淑犯罪的证据不足或者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有其他必须查清的事实而没有查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公安机关应该是没有依法收集曹礼淑无罪证据。
据了解,曹礼淑在羁押期间,荣昌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程建林及其有关负责人已经两次到看守所专程会见曹礼淑,程建林副区长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林业、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
现在,曹礼淑一家的房屋已经被强拆三年多了,还没有给依法进行安置补偿,法院的裁决却是已经给了安置补偿。
下一步,审理曹礼淑案件的就是三年前违法强拆曹礼淑一家房屋并导致曹礼淑自杀的荣昌区法院。
有关曹礼淑案件的进展情况,我们将密切予以关注,并在第一时间向关注此案的朋友通报。
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