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将十个拖延的案件催出了结果
——朱以山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之十
2020年4月,笔者得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在审理王翠花一家的案件过程中,截止到2020年4月2日,居然有十个案子超过审理期限,为王翠花代理的北京律师束手无策,当事人更不知道如何进行有力督促。
于是,笔者将这十个案件列表进行了统计,并撰写了《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究竟有多难?——四川高级法院在涉及一家的案子中居然有十个超期》一文,发表在民情民意网公众号和新浪微博、麻辣社区等多个平台上。
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这十个案件都已经做出了裁决。其中四个案子胜诉,六个案子被驳回。
舆论监督,在揭露和遏制腐败现象上还是很有作用的。
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究竟有多难?
——四川高级法院在涉及一家的案子中居然有十个超期
2020年4月2日,笔者从贵州省毕节市匆匆赶往四川省成都市,在成都市高新区,笔者从当事人王翠花及其丈夫裴锡全那里得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在审理他们一家的案件过程中,截止到2020年4月2日,居然有十个案子超过审理期限。
为了慎重起见,笔者将这十个案子列表进行了统计,制作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及王翠花一家超期审判案件一览表》。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王翠花、裴锡全夫妇将笔者制作的这份表格拿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这些案子还在审理。
通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及王翠花一家超期审判案件一览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涉及的十个案子,都是行政案件。
第二,这些案子,不论是一年前上诉的,两年前上诉的,还是三年前上诉的,都是在2019年年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才立案受理。
第三,这些案子中,受理时间最早的是2019年8月26日,到现在已经超期审理四个月。
第四,这些案子中,受理时间最晚的是2019年12月7日,到现在已经超期审理一个月。
第五,这十个案子中,上诉了之后,四川省高级法院立案最迟的,居然相隔了三年三个月之多。这就意味着,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卷宗就用了三年之多!
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没有收到延期审理的书面通知,更没有看到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期的文件。
面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此枉法拖延行为,当事人很是无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9月22日就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审理行政上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相关条款: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审理期限届满前的催办制度。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案件审理期限定期通报制度。对违反诉讼法规定,超过审理期限或者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四十七条规定:
“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居然置法律的明确规定于不顾,公然违法办案,拖延办案,涉及一家的案件就已经十起,已经构成情节严重,应该将涉案的法官给与开除。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官微消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王晓东涉嫌严重违法,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目前乐山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长此下去,我们不知道,今后还会有多少枉法的法官重蹈王晓东的覆辙?
王翠花和裴锡全表示:将保留随时追究这些法官违法办案的法律责任。
王翠花处备有相关证据材料,欢迎各界感兴趣的朋友查阅。
王翠花的联系电话:13882000192.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
应当对违纪违法办案的法官给与纪律处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舆论监督
近期以来,成都市高新区王翠花、裴锡全夫妇在短期内收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多个。
2020年4月7日,笔者在进行调查之后,撰写了《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究竟有多难?——四川高级法院在涉及一家的案子中居然有十个超期》一文发表在民情民意网公众号和新浪微博、麻辣社区等多个平台上。
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这十个案件已经做出了裁决。其中四个案子胜诉,六个案子被驳回。
在胜诉的案件中,有两个案子是立案受理,两个案子是确认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违法。
从上述返回来的案件,至少反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笔者发表的文章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且有效地督促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在此,笔者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虚心接受批评和舆论监督表示感谢。尽管有部分案件的裁决结果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四十七条规定:
“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法官,居然在王翠花一家就有十个案子严重超期审理,由此可见,这些法官的违纪违法已经到了特别严重的地步,应当依法严惩,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笔者还希望看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尽快依法查处违纪违法的法官,依法给他们党纪和政纪处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翠花也表示:将保留随时继续举报控告违法违纪法官的权力。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