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山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之四
四川眉山:镇政府主动和当事人协商赔偿
2018年底,笔者接到了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铝城村村民黄东华的投诉,称自己的房屋在没有达成协议,没有给与足够安置补偿的情况下,给强制拆除了。笔者很快对此案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首先,向修文镇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并对修文镇的强拆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紧接着,撰写了《四川眉山:镇政府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拆村民房屋——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并决定开庭审理》一文,在互联网公开发布。
很快,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传来消息:铝城村村民黄东华已经和修文镇政府达成了补偿协议,补偿已经到位,由原来只给60多万元,增加到90多万元,黄东华为此到眉山市彭山区法院撤回了对东坡区修文镇政府的起诉。
2018年6月27日,修文镇政府给黄东华下达了修限拆〔2018〕3号《行政执法限期拆除通知书》,黄东华陈述申辩之后,修文镇政府停止了违法行为。
2018年8月2日,修文镇政府在没有下达任何处罚决定的时候,强行拆除了原告的1100多平方米房屋。
2018年8月,民意网站长朱以山到眉山办理徐良案件的时候,黄东华就自己的问题向朱以山咨询有关事宜。
2018年12月8日,黄东华在民意网站长朱以山的帮助之下,申请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修文镇政府根本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2019年1月3日,民意网站长朱以山,及其其他法律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四川省眉山市,接受了黄东华的委托对黄东华的提起了行政诉讼并逐步进行舆论监督。
2019年1月7日,黄东华以修文镇政府为被告向眉山市修文镇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
2019年1月14日,彭山区法院作出{2019}川1403行初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立案,并定于2019年2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1月26日,被告修文镇人民政府委托律师进行了答辩,答辩状于2019年1月30日送达给了原告黄东华。
2019年1月31日,朱以山撰写了《四川眉山:镇政府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拆村民房屋——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并决定开庭审理》一文进行报道。
修文镇政府充分认识到自己强制拆迁存在的问题,也通过中间人积极进行协商调解,节省了宝贵的审判资源,值得学习。
黄东华更是表现出了得理也让人的宽宏大度,经过两番谈判,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并已经落实到位。
因此,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情形。
笔者认为,修文镇政府能够及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主动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是像江苏省句容市宝华镇政府那样,本来是自己拆毁了人家的东西,占用了人家的土地等,还不认账不说,面对当地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居然当做废纸一张,法院也不去主张公平正义。
黄东华在民意网站长朱以山的建议之下,也是充分理解政府的为难之处,做了巨大的让步,显示了一个老百姓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我们有理由充分相信,今后黄东华和修文镇政府一定会相处的更加和谐,当地政府和村委会也一定会更加支持黄东华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
黄东华的联系电话:15328751165。
2022年10月18日修改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