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警察传唤传讯的时候
编者按:《当被警察传唤传讯的时候》是笔者以前写的一篇短文,前天中午,笔者把它录制成视频,短短一天半的时间,仅仅快手一个平台,就被阅读7万多人次。为了让更多的朋友看到此文,文章经过简单修改在这里全文发布,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般来说,当警察来传唤传讯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慌张,因为你的慌张反而会把事情弄得更遭,主要尽快做好如下几件事:
第一, 需要知道传讯你的警察是谁,是哪个部门的?有没有传唤证?还是只是口头传唤。
第二, 尽快把传讯你的消息告知你的家人和朋友。
第三, 尽量留下传唤或者违法传唤足够的证据材料。
第四, 弄清楚是什么原因传讯传唤你。
如果你的案件是办理刑事案件的警察来传讯你,你就要更加认真对待,
不管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还是让你作为证人,你都应该实事求是,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一般来说,询问是针对证人而言的,讯问则是已经把你当做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违法嫌疑人。
如果你作为证人,你有权保持沉默,你也有权陈述证实你所知道的事实,你还有权要求警察到你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来采证,而不是警察指定的时间和场所。而犯罪嫌疑人或者违法嫌疑人一般是没有权利自己指定时间和场所的。
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一定要认真看,记得不对的地方一定要求警察改过来,如果不改,你可以拒绝签字,也可以在签字的时候注明。坚决不能听信有些人的花言巧语,不要相信有些人会对你慈悲,有些人真的对你慈悲的话就不随便传讯你了,更不会无故抓你了。
你有权利让他们出示警官证和相关手续,只有警官证,没有相关手续的,可以拒绝配合。特别是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即使是警察,也不能随便搜查公民的身体、财物和住宅,更没有权利扣押和拿走。警察和其他司法人员没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而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和住宅,已经触犯了刑律,已经涉嫌非法搜查罪。
如果他们硬要拿,你还阻挡不了的话,尽可能留下证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如果自己的亲属和朋友被拘留,一定要问清楚是刑拘,还是行拘,前者全称为刑事拘留,后者全称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最长为20天,到期必须放人。
刑事拘留最长为30天,到期之后,公安机关必须报捕,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轻微,最多37天可以释放;到期之后如果有犯罪行为,可能被批准逮捕。
对于行政拘留,一般可以在被拘留之后再决定是否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对于刑事案件,最好是在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时候委托律师介入,一旦被批捕,就已经晚了。
刑事案件一旦法院作出判决,推翻极其困难。呼格案、聂树斌案、赵作海案、佘祥林案等几个著名的刑事案件得到纠正,不是因为杀人的另有其人,就是被杀的人活着回来了。而且,如此明显还历尽挫折才得以纠正。
成都有一个魏姓女士,因为索要被拘留几个月的证据,他们不给而不愿意出看守所,最后却被判了刑。在你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没有足够的能力,甚至没有能力保护证据的情况下,就先要装熊示弱,就不要和腐败司法分子明着干。要多采取巧妙的方式和他们周旋,取得关键的证据。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你在任何一个警察面前就是个弱者,你要善于隐藏并及时传递出去你已经保留下来的警察违纪违法的证据,最好的办法是立即发送给有关家属和朋友,你不能像强者那样和他们对着录像,要录也尽量不要被他们看到,除非你有足够的力能力保护你录下来的证据。你必须要设法让那些故意整你的人,让故意给凑你材料的人放松对你的警惕。
对法律不精通的人,不要自以为是,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要试图随便花钱托人免除法律责任。你有违法行为的话,花再多的钱也可能无济于事,花钱涉嫌行贿,你花的钱也可能根本到不了办案人的手里。即使到了办案人员的手里,人家也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受贿了仍然依法办案,是掩盖受贿最好的办法。
人民警察绝大多数是好的,存在少数败类就会制造出一批又一批的冤假错案。
让我们都加倍注意警察中的腐败分子。
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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