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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权力应该得到更加有效的监督

时间:2022-07-21 人气: 作者: 朱以山

法官的权力应该得到更加有效的监督

——从海口市中院法官驱逐律师想到的

独臂律师李长青

2020616日,有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在庭审时疑似爆粗口并驱赶两位辩护律师事件在互联网报道之后,引发舆情,其中一名律师是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的独臂律师李长青,最后,以海口市中级法院做了一个不伦不类的通报告终。

笔者看到,在通报中,并没有对口出狂言的审判长做出任何形式的处分。

把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律师训诫,像撵狗一样把律师撵出法庭,甚至比撵狗还残忍,撵狗也就撵一句出去,撵了律师还不算,还让法警把律师带离法庭。这样的法官,究竟有什么过硬的后台才那么牛逼?

牛逼完了之后,院领导给擦他屁股不说,并没有说让他回避审理这起案件。

海南省,中国最小的一个省,海口市,中国最小的省的省会,这个省会的中级法院的法官都这么牛逼,实在是不可思议了。

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如果这个法官是大省省会的法官,如果这个法官是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如果这个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如果他是法院的院长呢?恐怕这个人会牛逼冲天,会牛逼的忘乎所以。

笔者认为,中国最不缺少的就是人,我们没有必要让一个素质如此低劣的人继续占据法官的位置,应该让他立即下岗才对。

1995年,山东省莒南县法院院长甚至说过:“我在这里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真是太牛逼了!

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大力号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今天,海口市中级法院居然还会出现这样的法官。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个法官是在故意和依法治国背道而驰,是在故意和党和国家唱对台戏。有这样的法官,别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连辩护律师都感受不到一丝公平正义,感受不到被当做人来尊重。

笔者不是律师,笔者二十来年,多次以公民的身份在各地各级法院出庭代理案件,尽管有三四次被撵出法庭不让代理,但是,也从来没有一次像李长青律师这样过。

在我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所以,对法官的监督就应该更有力度,才能确保法官不至于枉法裁判,减少法官制造冤假错案。

笔者还是那一句话: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就是加强对法官的保护。

我们要善于和敢于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而和法官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就成为重中之重,因为法官和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条底线。一个社会,不能没有底线。

一个社会,警察和检察官都坏了,可以法官来纠正;如果法官都坏了,谁来纠正?已经没有人能够纠正,因为就是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权,最后还是要回到法官那里裁决。

在这里,我们奉劝那些牛逼的法官和法院院长,请早日夹起你的尾巴做人,否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最后的下场一定会更惨。

2020623日星期二

2022721日星期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