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开庭变成了法庭调查
2022年1月27日,上午九点。
笔者作为于目金的委托代理人之一,按照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来到该院参加开庭审理。
由于追加的被告郓城县人民政府没有派员出庭,只好临时将正式开庭转为调查。
调查过程中,原告方向法庭提交2020年修建的村村通公路所在村和乡镇的证明。
被告方提交了案涉公路的发包合同、郓城县委办政府办关于郓城县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指挥部的人员组成,证明了涉案工程是郓城县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发包的,证明了郓城县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指挥部的主任是郓城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
法庭调查对被告拖欠原告于目金的工程款数额进行了核实。
原告于目金的委托代理人陈慧按照审判员的要求,再次代替于目金写了一份《追加被告申请书》。
有关此案的进展,我们将做进一步密切关注。
2022年1月29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