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犯罪分子伤害致人死亡买单,致人死亡者没有赔偿一分钱却能够从轻处罚,申诉人却被判刑三年
2024年4月21日,还有一年就将步入花甲之年的段书谦走出了河南省女子监狱的大门,这一天她刑满释放开始恢复正常的生活。
2022年2月11日,段书谦因为给前夫程建民的死亡讨说法被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年的牢狱生涯没有削弱她的信心和力量,她坚信法律公平、公正。
前夫意外死亡,唐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民事赔偿23960元被南阳中院二审撤销
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9月1日,段书谦家幸福平静日子在这一天嘎然停止:因为2016年8月31日晚上,前夫程建民和王瑞斌拉客一事,程建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出租车司机王瑞斌发生争吵,进而引起撕扯,后来程建民倒地身亡。
段书谦称:
事情起因是出祖车生意发生的事情是2016年8月31日晚上发生的事,2016年的9月1日,王瑞斌约程建民去理论头天晚上的事情,见面后王瑞斌对程建民大打出手,连踢四脚,把程建民踢倒在地。
我们交到公安局的视频证明了2016年9月1日上午11点13分,王瑞斌大打出手,拳打脚踢,第四脚踢到程建民裆部,导致倒地身亡,头朝王瑞斌的出租车西南。
后来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了这一天情况如下:
2016年9月1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王瑞斌驾驶豫R/T6039出租车行驶至社旗县赊店镇红旗路土地局东边的路口时,程建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后面超车后停在其出租车前方,出租车停下。程建民质问王瑞斌昨晚为何对其辱骂,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引起撕扯。后王瑞斌将程建民的电动车踹倒,程建民坐在王瑞斌出租车的引擎盖上,王瑞斌用力将其拽下来,两人再次发生撕扯,后程建民倒地身亡。
2016年9月2日,王瑞斌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犯罪被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9月9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19日被社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王瑞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日以(2016)豫13刑辖70号指定管辖决定书指定唐河县人民法院管辖,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以唐检公诉刑诉(201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瑞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唐河县人民院提起公诉,唐河县人民院于2017年7月18日依法做出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瑞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赔偿被害人的近亲属丧葬费22960 元、交通费1000元,共计23960元。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王瑞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7年12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7)豫13刑终653号刑事裁定书将该案发回重审。
唐河县人民法院重审判王瑞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三年,从轻处罚理由不成立
段书谦和儿子程振起对唐河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瑞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表示不服,他们认为:一审法院原定性错误,应定故意伤害罪。
2017年12月2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2017)豫13刑终653号刑事裁定书将该案发回唐河县人民法院重审。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唐河县人民法院重审该案,段书谦母子感到有了希望,他们更加坚定人民法院公平和正义。
2018年12月15日,段书谦母子煎熬、期盼一年终于等到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8)豫1328刑初85号,这份判决结果令段书谦母子俩大失所望。
唐河县人民法院重审认为:被告人王瑞斌因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关于被告人王瑞斌认为自已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辩解,经庭审查明,从被告人与被害人争吵后,对被害人的撕扯及将被告人从引攀盖上用力拽下的情况看,被告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后果而没有预见, 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且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故被告人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依法应当予以赔偿,其请求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亲属已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政府也已对被害人的亲属进行了社会救助,可以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瑞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被告人王瑞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的丧葬费22960 元、交通费1000元, 以上共计23960元。
段书谦母子(女)三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期盼、等待了这么长时间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唐河县人民法院怎么能以政府社会救助作为从轻处罚理由呢?
特别是唐河县人民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亲属已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段书谦表示愤慨,因为在开庭审理时她已经当庭表示不接受被告人亲属赔偿申请,撤回对被告人谅解,人民法院却在光天化日之下擅自改变事实说瞎话。
被告人王瑞斌家族能量大到什么程度?个人犯罪居然人民政府买单
段书谦母子对唐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8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瑞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表示不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唐河县人民法院(2017)豫1328刑初7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唐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这本是正常司法程序,可是在发回重审期间,2018年10月11日,中共社旗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国社旗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社信领{2018}9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段书谦信访案件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摘要如下:案件发生后,南阳市检察机关指定由唐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2017年7月28日,由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瑞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赔偿受害人丧葬费、交通费共计23960元。
信访人对上述判决表示,并提出上诉,现案件正在二审阶段。
二审过程中,由于被告人王瑞斌真诚悔罪,同意竭尽全力进行赔偿,后通过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被告王瑞斌一次性支付原告段书谦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目前,已取得原告段书谦的谅解,原告同意二审对被告王瑞斌适用缓刑。
会议认为,由于段书谦对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多次赴京、省、市上访、缠访。为维护全县大局稳定,切实化解信访积案,结合 2016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标准,考虑到信访人因丈夫死后,家庭无主要劳动力,子女尚小,家庭生活困难,且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县委政法委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有实际困难的帮扶到位)的工作措施,决定对信访人段书谦进行司法救助和困难帮扶,一次性救助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同时,由赊店镇与段书谦签订停访息诉协议书,以使其停访息诉。
2018年10月23日,赊店镇人民政府与段书谦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书,摘要内容如下:
案件重审过程中,了解到信访人因丈夫死后,家庭无主要劳动力,子女尚小,家庭生活困难,且被告人赔偿能力实际惰况。为切实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有实际困难的帮扶到位)的工作措施,赊店镇政府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和帮扶,一次性救助二十八万整(¥280000 00),信访人在收到困难补助金后,对被告人谅解,停访息诉,从不纠缠。
段书谦表示:爱人不幸去世后一直感觉有一股无形力量在干扰着办案,有一双看不见大手在指挥着案件走向和发展,她不断地接到方方面面信息,总的意思是让他们家属放弃对被告人的刑事追责,只要钱能办到的事情都可以办。
她自己都没有想到在案件重审期间当地党委和政府竟然这么公然干扰司法机关办案,竟然以信访补助手段让她对被告人谅解,被告人王瑞斌家族势力大得真是不可想象。
南阳市中院错误认定被告人家属赔偿行为,段书谦申请再审被驳回
段书谦收到唐河县人民法院重审判决书有一种被愚弄和欺骗感觉,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些人竟然合伙造假,在她已经当庭拒绝被告人家属赔偿收回谅解书情况下,唐河县人民法院还以被告人家属已经对被害人家属赔偿为由进行从轻处罚判决,对于这个判决段书谦表示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决定性错误,王瑞斌有故意伤害行为,原判量畸轻,未得到赔偿”为由提起申诉。
2020年10月20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0)豫13刑申80号下达驳回申诉通知书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根据社旗县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分别作出的解剖意见和尸体检验鉴定书,受害人程建民的死因为冠心病猝死,结合本案的证人证言,王瑞斌的供述等在案证据,证据间能够形成相互印证,原审判决将王瑞斌的行为评价为过失致人死亡并无不当,你认为王瑞斌犯故意伤害罪并无证据支持,与客观事实不符。王瑞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王瑞斌的犯罪情节,王瑞斌亲属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的态度,以及政府也对被害人的亲属进行了救助的因素,原审对王瑞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量刑适当。
经查阅卷宗,王瑞斌家属与受害人程建民家属庭外赔偿的钱款已经得到履行,若你认为(2018)豫1328刑初8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判决被告王瑞斌承担的义务未得到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段书谦表示:她虽然出具了收取被告人家属十五万元赔偿款的收条,可是她当庭已经向法官提出拒绝赔偿收回谅解书,庭后她已经将十五万元赔偿款交给了社旗县公安局,她已经把被告人家属十五万元赔偿金返还回去怎么还能说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既然没有赔偿怎么还能提到庭外赔偿钱款已经履行了呢!
对于两级人民法院这般认定和判决段书谦感到失望并表示质疑,她不断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由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要求公开现场录像视频,还事实真相,维护军人军属尊严
段书谦一直对爱人程建民的死亡原因表示质疑,她一直认为丈夫是被王瑞斌殴打致死。
对此,段书谦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当地公安局公布现场录像,给社会、给死亡家属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为查明程建民死亡真相,段书谦在社旗县公安局特警队上班的儿子程振起自行调取了公安局大警务车上程建民被殴打致死视频。
这段视频是公安局在事发后第49天才调取殴打现场周围视频,公安机关宣称殴打致程建民死亡视频被覆盖了。
公安局抓捕王瑞斌七天后放人,其称程建民涉嫌碰瓷讹人。
无奈之下段书谦母子将调取的现场视频交给社旗县公安局,后来段书谦母女发现此视频被公安局剪辑,剪辑后视频中程建民被打倒地时间由原视频11点18分22秒变为剪辑后11点12分9秒,更加严重的是段书谦母子拷贝的视频遭遇网络攻击不见了。
段书谦母子认为:公安机关提供给法院的视频是被剪辑后的视频,被剪辑后视频中拳打脚踢致命几分钟被剪切掉,
此视频由专业人士通过PRE时间标尺测试,殴打到倒地这个过程视频中大警车上的时间进度与红绿灯上时间进度协调,与PRE时间标尺中真实时间相差2秒,王瑞斌因此视频被剪辑而被从轻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且,很快就释放了,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在开庭现场被告人王瑞斌的姐姐王红英叫嚣弟弟没有殴打程建民,还嘲讽让被害人家属当庭拿出原始视频。
她多次申请社旗县公安局公示现场录像,还事实真相,维护军人军属尊严,彰显法律公平公正,但是却始终没有达到目的。
为讨说法段书谦母子付出惨重代价,一个
判刑三年,一个被公安局辞退
几年来,段书谦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社旗县公安局在故意伤害案中徇私舞弊、伪造证据等问题,她几次被拘留直至被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刑入狱。
2022年3月11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以(2021)豫1327刑初519号作出判决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段书谦多次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以访施压,并多次在微信群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段书谦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段书谦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本案有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等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故被告人及辩护人的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提出对有关视频重新鉴定,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因被告人未提出重新鉴定的法定事由,辩护人未提出被告人精神状况方面的相关证据,均缺乏事实依据,故本院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重新鉴定和鉴定意见不予采纳。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手机两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军旗一面随案备查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等,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应予采纳。
综上,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段书谦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止.)
二、随案扣押的被告人段书谦的手机两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段书谦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4月1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2)豫13刑终322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对于段书谦、程振起母女反映的问题,社旗县有关部门向河南省第十三指导组曾经明确表示:建议社旗县公安局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关人员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做好法律法规解释,争取反映人的理解,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做到息访停访,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段书谦表示:这些年他们一直向有关部门要求反映公开、公布爱人死亡现场录像,他们一直怀疑爱人是被殴打致死,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
段书谦表示:当年主办主管此案的社旗县公安局副局长已经涉嫌犯罪,他们希望爱人死亡真相能够公布于众,谁犯罪、谁作假、谁袒护,一目了然。
段书谦最后表示:事情走到今天是他们没有想到的!前夫不幸去世他们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款,王瑞斌赔偿的15万元,被社旗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司机丁一峰要了回去,要走的是信用社的卡,程建民姐姐的名字叫程建英的卡。有关公安机关应该查一查,究竟是谁支取了程建英卡上的钱款?
唐河县人民法院(2018)豫1328刑初85号判决被告人王瑞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丧葬费22960元、交通费1000元,共计23960元,被告人王瑞斌视国家法律而不顾,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袒护、助长被告人嚣张气焰,时过六年被害人家属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赔偿,令人寒心。
段书谦案件的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豫1327刑初519号刑事判决,显然是根据“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一规定认定的,可是,段书谦的上访行为,没有起哄闹事,也没有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更谈不上严重混乱。段书谦只是到信访部门反映王瑞斌过失致人死亡的刑罚过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段书谦的手机不是违法所得的财物、不是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判决没收没有法律依据。
我们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没有看到一份王瑞斌被判刑的裁判文书,也没有看到一份段书谦被判刑的裁判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
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我们的疑问。
为此,我们有如下疑问,请有关政府、侦查、公诉和审判机关予以正面回应和合理解释:
1、王瑞斌造成程建民死亡,政府为何慷慨地给予主动赔偿?当地的政府资金很充足吗?干了多年出租车行业的王瑞斌并不是没有执行能力。是不是你们这个地方个人发生了交通肇事,都是政府给出钱赔偿?
2、王瑞斌在此案审判前,一分钱也没有赔偿,为何他的刑期却能够从原来一审的六年半,降低为三年?据段书谦称也没有实际服刑。
3、侦察机关提供的视频是否已经被人为剪辑和修改?电动三轮车为何出现向前蹦的情形?为何不对视频予以司法鉴定?
4、南阳市两级法院,对于应该公开的裁判文书,却故意不予依法公开,你们究竟害怕的是什么?有什么见不得阳光的猫腻?
5、王瑞斌究竟是何方高人?究竟是什么原因才导致政府主动为他犯罪买单?法院给他从轻发落?
6、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王瑞斌致人死亡的案件裁判不公,怎么扰乱了公共秩序?
段书谦表示:无论如何要给爱人讨一个说法,不能让爱人死不瞑目!不论遇到多大困难和艰险她都相信法律的公正,希望正义的判决早日到来!她和子女已经决定,将案件申诉和举报控告进行到底!
有关此案的进展,我们将持续予以关注。
2024年7月8日于北京
编后话:
本文形成之后,我们向中共南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中共社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社旗县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社旗县公安局、社旗县赊店镇人民政府、社旗县赊店镇尚营社区居委会、王瑞斌进行调查和征求意见。经过中国邮政网站查询,除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接受外,他们均已经如期收到。
截止到本文发稿时止,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和个人就文章的事实提出异议。为此,简单修改之后,予以公开发表。在公开发表之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什么异议,仍然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将予以认真对待。
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于北京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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