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代理人承认给原告调整工资没有批件和依据
2023年8月30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在该法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君和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安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案号为(2023)黑7104行初271号。
李君申请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为:
1、2006年工资改革时对几个不称职公务员的工资缓涨一年的批准文件及其批件。2、2010年根据省政府将我工作年限按照1978年参加工作确定工资的法律依据。
原告李君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以山参加诉讼,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红光、依安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张蔷、刘传博出庭应诉。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吴昊独任审判。
庭审中,被告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红光在法庭上称李君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原告李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以山当即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审批李君工资增减的批件,被告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做的李君工资增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需要撤销的,应该给李君恢复到2006年双方没有争议的状态。
审理中,被告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承认给李君的工资缓涨,但是又解释不清楚为何间断3年。另外,李君提交的证据还证实:依安县公安局包括一位局领导在内的都被缓涨,只有李君被两次缓涨。
原告李君向法庭提交了《2006年机关工作人员套改工资审核名册》和《机关工作人员级别晋升工资审核名册》两份重要证据,被告代理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却仍然称没有批件,没有批件的情况下,随便就给原告变动工资标准,这个地方是不是太随意了、太随便了。由此可见这里的工资标准之乱象,只要看那个人不顺眼,就可以不给增加工资,或者给你降工资。
庭后,审理此案的法官对原告李君的代理人朱以山在法庭上的表现给与了充分肯定,并很认真地主持了调解。
有关此案的进展,我们将予以密切关注。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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