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良知的司法工作人员才故弄玄虚
——有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把当事人当做傻子
早在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
“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很多司法机关的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把老百姓当做傻子。
有的公安机关,对于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故意拖延不予受理,不依法给举报控告人出具受案回执,不依法给举报控告人出具立案决定,更不依法给举报控告人出具处理决定书。近期,黑龙江省依安县李贵峰、河南省邓州市徐天汉和河南省商丘市高四清等人的案件,都出现过此类情况。
有的纪检委监察委,对于人民群众的举报,连电话也不给打一个,有的甚至三四个月没有任何查处结果,没有任何反馈。最近浙江省淳安县表现得尤为典型,举报到两级纪检委的举报信,只是让镇政府平安办的一个人搪塞了事。纪检委监察委的人根本就不理你那一份胡子,真是牛逼到家了。
有的检察机关非但不纠正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错误,反而将当事人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肆意推诿,肆意踢皮球,本来应该立案和抗诉的案件,却按照普通信访案件处理。
有的法院和法官,因为被腐败分子操纵,在明知道认定事实错误的情况下,具体审理案件的法官为了得到眼前的利益,把最高法院终身负责制的规定抛到了脑后,仍然敢于故意枉法裁判,有关领导的干预根本得不到遏制。更有的错误适用法律,连刑事案件居然都敢于草菅人命和枉法裁判,河南商丘赵作海案件的经验教训没有人认真汲取,枉法裁判的流毒非但没有肃清,还有反弹的趋势。律师和有关舆论监督人士指出来问题之后,不是认真纠正和反思,而是挑拨当事人和律师、和舆论监督工作者之间的关系。更有甚者,赤裸裸地将本来正确的控告举报,却说成打蛇没有打七寸,还假惺惺地给当事人出祸害当事人的馊主意。
有的法院接到群众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材料之后,甚至连卷宗的材料都根本没有打开,就给驳回了事……。笔者亲身经历过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居然不纠正下级法院特别明显的行政案件枉法裁判,这起案件的本院认为和判决结果背道而驰,简直无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有的司法机关,还故意把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再一次推向信访程序,例如,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朱爱华的行政赔偿案件,导致行政行为已经被两级法院确认违法,仍然不给依法赔偿。
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居然打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旗号,祸害人民群众。四川省眉山市某个公安机关,居然将在的北京上访人,定性为扰乱了距离三四千里之外的镇政府的工作秩序。
缺少良知的司法人员,祸害的不仅仅是人民群众,而是在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声誉。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增强识破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的能力,把更多的腐败分子送上人民的审判台,挽救更多值得挽救的腐败分子。
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于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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