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公司违法检测噪音被当事人举报
——被举报人是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控股的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从四川省眉山市何会平那里传来消息:因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法进行噪音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噪音受害当事人何会平实名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举报信已经通过中国邮政挂号方式寄给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看到,何会平的举报材料主要指出了被举报人四个方面的违法之处。
第一,违反《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的规定。
第二,违反声环境《测量记录》规定。
第三,违反《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类别。
第四,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在此之前,笔者撰写了《载重汽车从这里一通过噪音马上降到世界最低标准何会平家的房屋就在岷东大道立交桥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大股的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创造了人间奇迹》一文。
被举报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有如此背景和雄厚技术力量的公司居然在噪音检测中故意弄虚造假,究竟是委托人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的授意,还是这个公司一贯如此,一贯故意弄虚造假和不遵守检测规定?这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调查。
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
举报信
——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举报信
举报人:何会平,女,1971年10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511122197110276902,汉族,住所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永华村1组,电话:18180097681。
被举报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喜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77361679K 住所地:成都高新区新盛路32号,电话:028-85325701。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举报如下。
举报请求事项:
一,请依法查处被举报人违法进行噪音检测的行为,分别给与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撤销被举报人做出的A221029815910C《检测报告》。
三,查处之后,请给举报人一份书面处理意见。
事实和理由:
2022年1月17日,被举报人接受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做出了A221029815910C《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的结果虚假错误,存在如下问题和违法之处:
第一,违反《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的规定。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之《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规定: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一昼夜 24 h 的连续监测,得出每小时及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Leq、Ld、Ln 和最大声级 L max。用于噪声分析目的,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如累积百分声级 L10 、L50 、 L90 等。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被举报人在这里只进行了很短时间的检测,根本并没有连续监测24小时,也没有24小时的检测录像和记录。
第二,违反声环境《测量记录》规定。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之《测量记录》一节规定:
““测量记录应包括以下事项:
a)日期、时间、地点及测定人员;
b)使用仪器型号、编号及其校准记录;
c)测定时间内的气象条件 (风向、风速、雨雪等天气状况);
d)测量项目及测定结果; e)测量依据的标准;
f)测点示意图;
g)声源及运行工况说明 (如交通噪声测量的交通流量等);
h)其他应记录的事项”
被举报人并没有依法对使用仪器进行校准的任何记录。
第三,违反《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类别。
《声环境质量标准》“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一节规定: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 0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b)村庄原则上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被举报人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4a类限值标准,如果不是故意违法,就是能力和水平太低。
第四,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第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被举报人使用的仪器没有校准记录,作出的《检测报告》和记录虚假。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
为此,特依法向贵局举报,请依法查处为盼。
此致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人:何会平(签名)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被举报人做出的A221029815910C《检测报告》复印件。
3、 《载重汽车从这里一通过噪音马上降到世界最低标准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大股的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创造了人间奇迹》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