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山:士为知己者死
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增强,随着民意网影响的日益扩大,近期以来,不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前来咨询。
为了有效保护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笔者公开明确了咨询收费的问题。
但是,一个月以来,已经有湖南省、江苏省、黑龙江省三处的来人,在咨询之后,看着明确写着的咨询收费标识,故意装糊涂。当笔者提醒他们缴纳费用时,被以种种理由拒绝。
还有一处辽宁的,本来已经约定好前来的时间,既没有前来,也没有提前告知取消,害的笔者空等一场,且耽误了为其他人做其他事情的宝贵时间。
更有一个河北的,让笔者到他指定的地方,笔者按时到达,结果他却没有按时赴约,后来还不止一次发短信咒骂笔者。
当然,更有主动缴纳费用的。四川省魏万丽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汶川大地震遭受不公平对待的魏万丽,今年连续来笔者处两次咨询。本来,笔者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魏万丽的情况,已经决定给予其免费,但是,带着馒头上访的魏万丽,这两次都如数给了咨询费,因为笔者拒收魏万丽发来的微信红包,其中一次是魏万丽单方给笔者存了一百元电话费。
以没有带钱为由拒缴咨询费的是两个湖南省的男女。他们有钱穿金戴银,有钱支付高铁费用,还在朋友圈里显示,却不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笔者认为,作为求助者应他做到如下几点:
首先,按照规定付费是对别人劳动的尊重。
你占用了人家的宝贵时间不说,而且,人家已经解答了你提出的问题,你理所当然要付出必要的报酬。
其次,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如约前来,是一种诚信的美德。
一个经常失约的人,一个不讲诚信的人,不可能有人愿意给他提供任何帮助。
再次,以真实面目对待事情,才充分显示自己的决心。
有的人在咨询时,不敢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办事,其实,这是不敢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表现。你自己不努力,不想付出任何代价,还指望别人给你当替死鬼?想的简直太美了。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要想让别人为你真正效力,你一定要像当年的燕太子丹对待荆轲一样。当年的荆轲刺杀秦始皇,不论是否成功,荆轲都是必死无疑,如果燕太子丹不礼贤下士,不信任荆轲,荆轲是绝对不会为他冒那个险的。
白山市的赵万里,在这方面做得就比一般人做得好,本来他是为了自己的父亲含冤控告举报,笔者决定按照最低的费用收取,可是他却多支付,并且,只要是到北京都尽可能来看望笔者,令笔者极为感动。笔者不能不加倍尽心竭力。即使劳累一些,即使存在一定风险,也在所不辞。
为了保护自己的时间,为了不再遭受蛇咬,为了能够帮助更多的人,笔者决定,前来咨询的一切人必须做到:
第一,发来自己的身份证,以便核实。
第二,按照约定时间地点赴约。
第三,按照规定的数额缴纳咨询服务费用。
对于那些不遵守约定和规定者,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予接待;
2,必要时公开在互联网曝光;
3,向有关同行通报相关人的具体情况,使大家都敬而远之。
有人说,你们反腐是假的,收钱才是真的。
我们不是中纪委,我们不是检察院,我们不是监察委,我们要生存,生存下去才是硬道理,我们帮助你维权,你就必须付出。
请问,各级纪检委,各级检察院,各级监察委……等等的公职人员哪一个没有固定的工资?哪一个使用的不是国家提供的设施齐全的办公场所?你一分钱不给他们开支,看看最后还会有几个干工作?何况,我们企业法律服务和民间舆论监督,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和单位给我们拨款,我们的房租到期就得缴纳,我们还缴纳有关税费,我们如果不收费,我们就无法生存,我们就无法帮助更多的人。
再者,有哪一个认为法律服务和民间舆论监督,可以不收费,请你自己来干好了,恐怕你还没有那两下子,恐怕你还没有那个胆子,恐怕你来干没有人会买你的账……
另外,国家有四级法律援助中心和官方媒体,他们不收费,能力还强,影响力还大,凡是不愿意缴费的和没有能力缴费的,和重大的问题,请去找他们。
民间维权人士是当代的一种士,需要求助的人们按照士来对待我们,我们会竭尽全力,死而无憾。
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于北京
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