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不履行十四年前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被告上法庭
——被告只委托了一个代理人出庭应诉
左二起:陈小波、艾建升、常欣
2022年8月29日,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在一楼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艾建升诉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艾建升及其委托代理人、北京钰梁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常欣出庭参加诉讼。
被告单位没有一个人出庭,只委托了一位律师出庭代理。
案件由一级法官王宏宇独任审判员,陈宣江为书记员。
原来,2009年1月15日,因为拆迁,艾建升和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经过协商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只履行了部分协议内容,其中一部分始终借故推脱没有全部履行。
没有全面履行还不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还强迫艾建升签订所谓的承诺书,让艾建升放弃协议书中应该得到的安置补偿。而且,承诺书只有一份,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掌握,该承诺书并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协议应该具备的条款。
庭审结束以后,艾建升表示可以调解,但是,由于被告单位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出庭,调解只能先中止。
一起简单的拆迁安置补偿案件,达成了协议之后,在浦江县居然能够给拖延十四年半之久,笔者也真是佩服了,一个人的一生究竟能有几个十四年半?
人民利益至上,不应该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更应该体现在行动上。
来自北京的舆论监督工作者陈小波、朱以山和多个当地的人员旁听了庭审。
2022年8月30日星期二